当前位置:
业务项目
工程 | 常见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原则
来源: | 作者:pmoc77ddc | 发布时间: 2018-02-28 | 503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  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用于燃烧猛烈、蔓延迅速的某些严重危险级场所。

 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第8.3.7条规定下列场所应设置雨淋自动喷水灭火系统:

  1.火柴厂的氯酸钾压碾厂房,建筑面积大于100m2且生产或使用硝化棉、喷漆棉、火胶棉、赛璐珞胶片、硝化纤维的厂房;

  2.乒乓球厂的轧坯、切片、磨球、分球检验部位;

  3.建筑面积大于60㎡或储存量大于2t的硝化棉、喷漆棉、火胶棉、赛璐珞胶片、硝化纤维的仓库;

  4.日装瓶数量大于3000瓶的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的灌瓶间、实瓶库;

  5.特等、甲等剧场、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剧场和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的舞台葡萄架下部;

  6.建筑面积不小于400㎡的演播室,建筑面积不小于500㎡的电影摄影棚。

  大家经常问到的问题是:雨淋、湿式、干式、预作用各系统的区别以及适用场所?这里简要叙述如下——

  雨淋系统用的是开式喷头,其余用的都是闭式喷头。雨淋系统动作时,雨淋阀开启后所有的喷头都会动作,用在火灾蔓延迅速的地方,或者是高度超出闭式喷头保护的地方。比如舞台,摄影棚。

  湿式系统最普遍,使用场所注意温度4-70度,还有就是对水渍要求不高的场所。

  干式系统使用在一般场所,正好可以用在温度低于4度,或高于70度的场所。如冷冻库,或是加工车间。灭火系统有时间上的滞后。

  预作用系统是在干式系统的基础上,与火灾探测系统连锁,在探测器动作后,将干式系统转化为湿式系统。

  水幕系统主要是用于隔火,不能直接扑灭火灾。

 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第8.3.6条规定下列部位宜设置水幕系统:

  1.特等、甲等剧场、超过1500个座位的其他等级的剧场、超过2000个座位的会堂或礼堂和高层民用建筑内超过800个座位的剧场或礼堂的舞台口及上述场所内与舞台相连的侧台、后台的洞口;

  2.应设置防火墙等防火分隔物而无法设置的局部开口部位;

  3.需要防护冷却的防火卷帘或防火幕的上部。

  注:舞台口也可采用防火幕进行分隔,侧台、后台的较小洞口宜设置乙级防火门、窗。

 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将水雾化,一般用于变压器等火灾的扑救。

  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第8.3.8条规定下列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,且宜采用水喷雾灭火系统:

  单台容量在40MV·A及以上的厂矿企业油浸变压器,单台容量在90MV·A及以上的电厂油浸变压器,单台容量在125MV·A及以上的独立变电站油浸变压器;

  飞机发动机试验台的试车部位;

  充可燃油并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。

  注:设置在室内的油浸变压器、充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和多油开关室,可采用细水雾灭火系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