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亮度标准:① 疏散走道:地面最低水平照度≥1.0lx(勒克斯),确保人员能看清地面障碍物与疏散指示;② 楼梯间、前室:地面最低水平照度≥5.0lx(楼梯间为人员密集疏散区域,需更高亮度);③ 避难层、配电室:地面最低水平照度≥3.0lx,满足特殊区域作业与停留需求;
续航要求:① 普通建筑:应急照明系统连续照明时间≥90 分钟(覆盖大部分建筑的疏散时长);② 医疗建筑、老年人照料设施:连续照明时间≥180 分钟(这类建筑疏散速度慢,需更长续航);③ 系统需具备 “主电源断电后 0.5 秒内自动启动” 的功能,避免断电后出现照明空白期。
疏散走道:① 灯具间距≤10 米(沿走道均匀布置),若走道宽度>2 米,需在 “走道两侧均安装灯具”,确保两侧地面均有照明;② 灯具距地面高度≥2.2 米,避免被人员或物品遮挡;
楼梯间与前室:① 楼梯间每 2-3 层安装 1 盏灯具,安装在 “楼梯平台中部”,照亮上下楼梯踏步;② 前室灯具安装在 “靠近安全出口的位置”,同时配合 “疏散指示标志”,指引人员走向楼梯间;
特殊区域:① 安全出口:在 “出口门上方或两侧” 安装灯具,同时设置 “‘安全出口’标志灯”,标志灯底边距地面高度≥2.0 米;② 转角处:走道转角处增设 1 盏灯具,避免转角区域出现照明盲区;③ 大面积空间(如商场):除疏散走道外,需在 “主要疏散路径节点”(如电梯口、扶梯口)安装灯具,配合疏散指示形成 “路径网络”。
供电方式:① 采用 “双电源供电”(主电源为建筑正常供电,备用电源为蓄电池或应急发电机),主电源断电后自动切换至备用电源;② 蓄电池类应急灯具:蓄电池使用寿命≥3 年,需具备 “过充、过放保护功能”,避免电池损坏;
控制方式:① 集中控制型系统:由消防控制室统一控制,火灾时可 “按疏散顺序分段启动灯具”(如先启动起火楼层及上层灯具,引导人员有序疏散);② 非集中控制型系统:灯具自带控制模块,主电源断电后自动启动,适用于小型建筑(如多层住宅)。
高层住宅:① 疏散走道:灯具间距≤8 米(高层疏散路径长,需加密布置),楼梯间每 1 层安装 1 盏灯具;② 电梯前室:安装 “应急照明灯具 + 疏散指示标志”,指示标志明确标注 “楼梯间方向”;③ 地下室:车库疏散走道灯具间距≤6 米(地下室光线差,需更高亮度),同时在 “车库入口、出口” 安装指引灯具;
多层住宅:① 疏散走道灯具间距≤10 米,楼梯间每 2 层安装 1 盏灯具;② 无需集中控制系统,采用 “自带蓄电池的独立灯具” 即可(多层住宅疏散简单,无需分段控制)。
核心要求:① 采用 “集中控制型系统”,消防控制室可实时监控灯具状态;② 疏散走道灯具间距≤6 米,同时在 “货架之间的疏散通道” 增设小型应急灯具(避免货架遮挡主灯具光线);③ 中庭区域:在 “回廊、扶梯两侧” 安装灯具,配合 “方向性疏散指示标志”(如 “向左 / 向右疏散”),避免人员在中庭迷路;
特殊注意:灯具需选用 “防碰撞、防腐蚀” 类型(商场人员流动大,灯具易被碰撞),且表面需 “不易积尘”(定期清洁不影响亮度)。
核心要求:① 应急照明连续照明时间≥180 分钟,满足病人(尤其是卧床病人)的缓慢疏散需求;② 病房走廊:灯具间距≤5 米,地面增设 “低位疏散指示标志”(距地面 0.3 米高度,方便坐轮椅或卧床人员识别);③ 手术室、ICU:安装 “防爆型应急灯具”,避免灯具故障产生电火花影响医疗设备;
控制方式:采用 “分区控制”,火灾时先启动 “病房区灯具”,再启动 “公共区域灯具”,优先疏散病人。
测试内容:① 断电测试:手动切断灯具主电源(或通过集中控制系统模拟断电),检查灯具是否 “0.5 秒内启动”,亮度是否达标(可通过 “照度计” 测量,或肉眼观察能否看清地面文字);② 外观检查:查看灯具 “外壳是否完好、标志是否清晰”,蓄电池类灯具检查 “电池指示灯是否正常”(绿灯表示电池正常,红灯表示电池故障);
记录要求:填写《应急照明测试记录表》,标注 “正常” 或 “故障”,故障灯具需 24 小时内更换。
测试内容:① 续航测试:将灯具切换至应急状态,连续照明至自动熄灭,记录 “实际续航时间”,若低于标准值(如普通建筑<90 分钟),需更换蓄电池;② 控制功能测试(集中控制型系统):在消防控制室测试 “分段启动、分区控制” 功能,检查是否能 “按预设顺序启动灯具”;③ 线路检测:检测应急照明线路的 “绝缘电阻”(≥0.5MΩ),避免线路老化导致断电故障;
整改要求:检测发现的故障(如续航不足、控制失效),需在 1 周内整改,整改后重新测试,确保系统完全达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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