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选对燃放场地,远离风险区域
优先选择 “政府指定的空旷燃放点”(如城市郊野公园、大型广场),场地需满足 “无易燃物、远离建筑、视野开阔” 三个条件:距离建筑物(住宅、厂房、仓库)≥50 米,远离 “加油站、液化气站、高压线” 等高危区域(距离≥100 米),避开 “枯草、树叶堆积区”(冬季干燥,火星易引燃);
禁止在以下区域燃放:居民区楼道、阳台、屋顶(火星易飘入室内引燃窗帘、衣物),易燃易爆场所周边(如化工厂、加油站),森林、草原等野外区域(易引发大面积火灾),以及交通道路(影响交通且易引发车辆火灾)。
选择合规产品,拒绝劣质烟花
购买时查看 “三证”(生产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、检验报告),选择 “正规厂家生产的 C、D 级烟花爆竹”(C 级适用于室外空旷地,D 级适用于室内小范围,禁止购买 A 级、B 级大型烟花(需专业人员燃放);
检查产品外观:无破损、无漏药、引线完整(长度≥3 厘米,无受潮、断裂),避免购买 “三无产品”(易出现燃放失控,如炸筒、窜火)。
做好人员与物资准备
人员要求:儿童燃放需由成年人全程陪同(禁止 12 岁以下儿童单独燃放),燃放者需佩戴 “防护手套”(避免手部被烫伤),禁止酒后、疲劳状态下燃放;
物资准备:提前准备 “灭火器材”(如 2 具 4kg 干粉灭火器、一盆清水、灭火毯),放置在燃放点周边 10 米内,便于快速处置初期火灾。
按流程规范燃放,控制燃放节奏
摆放要求:将烟花爆竹平稳放置在 “坚硬地面”(如水泥地、石板地),禁止倾斜、倒置(避免燃放时倾倒,火星乱溅);对于 “升空类烟花(如礼花弹)”,需确保发射筒垂直地面,无遮挡;
点火操作:用 “打火机、香烛” 等明火点火(禁止用烟头点火,避免火星不稳定),点火后立即 “快速后退至安全距离”(C 级烟花后退≥10 米,D 级烟花后退≥5 米),且保持视线关注烟花,禁止点火后立即转身离开(防止出现哑弹后误靠近)。
避免高危行为,防止意外发生
禁止 “集中燃放、同时点燃多个烟花”(易因火星密集引发火灾,且难以同时监控),单次仅燃放 1 个,待完全燃放结束、余火熄灭后,再燃放下一个;
禁止 “手持燃放”(除专用手持烟花外),禁止 “向人群、车辆、建筑物投掷烟花”,禁止 “修改烟花结构”(如拆解、拼接,易导致燃放失控)。
彻底清理余火,消除残留隐患
燃放结束后,用 “清水浇透燃放现场”(尤其对于烟花筒、纸屑、未燃尽的引线),确保无火星残留;若场地有枯草、树叶,需扩大浇水范围(周边 5 米内),避免火星复燃;
妥善处理废弃物:将未燃放的烟花、燃放后的残渣 “分类处理”,未燃放的合规烟花可留存至下次指定时间燃放,破损、劣质烟花需交由 “政府指定的危险废弃物回收点” 处理,禁止随意丢弃(尤其禁止混入生活垃圾,避免运输中引发火灾)。
掌握应急处置方法,快速应对火情
若引发小型火灾(如引燃枯草、纸箱),立即用 “干粉灭火器或灭火毯” 扑救,火势较小时可用清水浇灭;若火势蔓延至建筑物(如引燃阳台衣物),需先疏散室内人员,再用灭火器扑救,同时拨打 119 报警;
若出现 “哑弹”(点火后未燃放),禁止立即靠近,需等待 15 分钟以上(确保无延迟爆炸风险),再用清水浇透后处理,禁止 “二次点火”(易引发炸筒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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